内蒙古对银漫公司223根本性生产安全性责任事故做出严肃处理追责24名公职人员查办背后涉腐问题 10月31日,记者回到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西部的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全称银漫公司),看见数名值班人员正忙着总结事故教训、完备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8个多月前,也就是2月23日早上,银漫公司通勤车往井下载运工人途中再次发生根本性运输安全事故,导致22人丧生、28人伤势! 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调查报告,确认这是一起根本性生产安全性责任事故,对63名有关责任人得出处理意见,其中还包括24名公职人员,另有3人因在事故中丧生,建议免遭追究责任。 那么,在这起事故背后,监管部门及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不存在哪些赴任不力、渎职失责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事故再次发生后做到了哪些工作?记者带上您一起理解 牵涉到人员多、情形简单,如何做精准问责? 事故再次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成立223事故调查组,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的组织人员入驻事发地,正式成立223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责任组,参予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责任工作。
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告知谈话、分析论证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责任组找到,除了涉案企业安全意识疏远、责任缺陷外,涉及部门、领导干部对安全性生产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不做到,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有死角等也是最重要原因。 事发前,在诸多方面工作上都已祸根了祸患,加之层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联合造成了这起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责任追究责任组组长康志刚告诉他记者,从表面上看,事故直接原因是涉案公司违规用于并未获得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识、使用干式制动器的出厂车辆向井下载运作业人员,事故车辆驾驶人不具备大型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车辆制动器系统再次发生故障后驾驶员人操作者失当,以及事故车辆擅自改装成车厢内座椅、并未设置电梯及安全带、超员运输等。
但从根源上谈,在于涉案企业安全性管理责任实施不做到、问题引人注目,在于属地党委政府及涉及监管部门、有关公职人员安全性生产责任实施不做到、安全监管职责遵守不做到,甚至有所不同程度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快作为、假作为、内乱作为等问题。 比如,此前锡林郭勒盟派员对西乌珠穆沁旗展开安全性生产大检查,但只是看了看资料、进了进座谈会,并没了解检查找到任何安全性生产方面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再行比如,西乌珠穆沁旗涉及部门单位在对银漫公司展开监督检查时,找到问题大多以处罚代管、以情代管 牵涉到人员多、情形简单,如何做精准问责? 台账表格问责制度的创建是保证此次事故调查处置精准问责的关键。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涉及负责人回应,责任追究责任组对事故再次发生所牵涉到的党委、政府、涉及部门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应分担或遵守的安全性生产工作方面职责和责任情况展开了一一辨别,分别创建台账、对应创建起责任表格。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性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等,责任追究责任组对照表格再行调查核实,区分确认已完成、未完成或已完成不充份不做到等结论。
同时,根据表格中并未遵守的责任,确认主要领导责任、最重要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等,并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展开坦率问责 锡林郭勒盟委行署、西乌珠穆沁旗党委政府、吉仁高勒镇党委政府分别被责令做出深刻印象检查;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原盟安全性生产监督管理局)、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原旗安全性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被通报批评;上述及其他涉及单位总计24名公职人员被问责处置。 事故的再次发生明明早于有预兆,有关企业为何还能抱病生产? 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公布消息: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公司223根本性生产安全性责任事故中,西乌珠穆沁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高晓波,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司全成,西乌珠穆沁旗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玉清(原任西乌珠穆沁旗安全性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包在凤山,西乌珠穆沁旗安全性生产综合执法局局长高栋因涉嫌相当严重违纪违法,目前于是以拒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在公开发表的事故调查报告中,记者也找到,与其他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重处分或的组织处置的结果有所不同,这5人的处理结果比较较轻:高晓波、司全成、姚玉清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收押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包在凤山、高栋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除了找到他们在这一事故中再次发生渎职失责或玩忽职守的问题之外,我们还找到了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康志刚告诉他记者,在事故调查期间,责任追究责任组成员心里普遍存在疑惑,事故的再次发生明明早于有预兆,有关企业为何还需要一路绿灯,甚至抱病生产?问题否只是有关公职人员不作为、快作为、假作为、内乱作为那么非常简单,中间否不存在利益驱动等问题? 经过一步步抽丝剥茧,一些问题线索渐渐浮出水面个别公职人员与银漫公司之间不存在不不顾一切恋情和不长时间的利益往来。
有的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发散不收手,公开发表拒绝接受企业的招待,行贿企业的礼品礼金;有的在公干时,让企业出售手机、衣服,决定接机、睡觉等;有的廉洁自律意识极为缺陷,不是依法监管,而是以权诈骗。责任追究责任组副组长闫军辉告诉他记者。
经更进一步理解核实,责任追究责任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问题线索接管适当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上述5人均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展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晓波违背清廉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司全成相当严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清廉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姚玉清相当严重违背组织纪律、清廉纪律、工作纪律,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因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包在凤山相当严重违背清廉纪律、工作纪律,违背国家法律法规;高栋相当严重违背清廉纪律、工作纪律。 以案为鉴,了解前进以案促改 安全性无小事,责任小于天。
为贯彻增强政治监督,查询思想上、制度上不存在的问题,敦促实施安全性生产责任,彻底遏止同类事故、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在坦率追责问责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还了解前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 针对事故中不存在的问题和严重不足,分别向锡林郭勒盟委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向锡林郭勒盟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收到监察建议书。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讲解说道,他们敦促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认真吸取223根本性生产安全性责任事故教训,极力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安全性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性系统专项整治、增大执法检查力度、培育安全监管人员、创建完备安全性生产监督机制、探寻安监工作新模式,等等,更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具体职责任务,完备机制体制,阻塞安全漏洞。 根据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及时查摆剖析本次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所列问题表格,制订排查方案,创建排查台账,具体排查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已完成时限,挂账总办,追踪问效,做条条有排查、件件有着落。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构成督查组,按照问题去找不许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明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实施不放过、效益不明显不放过原则,增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追踪督查,对以案促改工作不严肃、不坚实的,问题排查不做到的,依据有关规定坦率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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